1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2 | 本案設置之避雷設備,於申報開工時應委託有關專業技師設計並檢具設備圖說送本府工務局備查,建築物竣工時,應檢附上開有關專業技師檢查該設備合格證明文件一併申請使用執照。 |
3 | 本案設置集中式共同電視天線設備,於申報開工時應委託有關專業技師設計並檢具設備圖說送本府工務局備查,建築物竣工時,應檢附上開有關專業技師檢查該設備合格證明文件一併申請使用執照。 |
4 | 本工程未規劃空氣調節設備,日後如要增設,應申請雜項執照。 |
5 | 使用執照請加註「本案設有夾層、挑空設計,依法不得違建」。 |
6 | 污水下水道通水地區於施工階段應向本局水工處申請建築線銜接雨、污水下水道部分之審查及查驗。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附本局水工處發給之接管合格證明文件。 |
7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設備圖說應經本府消防局審查合格並發給合格證明文件後始得申報開工。 |
8 | 「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收執回條」或「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有關專業技師簽證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收執回條 」。 |
9 | 總樓地板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下、5樓以下、5戶以下、合計契約容量未達150KW之倉庫,於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審查電力圖說合格證明。電力設備圖說由起造人委託設計人逕向電力事業單位申請審查。 |
10 | 使用執照請加註「本案為綠建築建築物。(建築節能、綠建材)」 |
11 | 風管及其他設備管線貫穿防火區劃處,應以防火材料填塞。 |
12 | 申報開工後須將民生管線整合圖說,送本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第六課彙整以利申挖。 |
13 | 結構混凝土施工時,應依工作進度執行品質管制、檢驗及查驗,並予記錄。 |
14 | 本案屬公共建築物,應設置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