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2 | 本案設置之避雷設備,於申報開工時應委託有關專業技師設計並檢具設備圖說送本府工務局備查,建築物竣工時,應檢附上開有關專業技師檢查該設備合格證明文件一併申請使用執照。 |
3 | 依規定設置專用下水道,於施工勘驗前需經本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審查合格,並於施工完成經下水道工程處檢查竣工合格,始得申領使用執照。 |
4 | 污水下水道通水地區於施工階段應向本局水工處申請建築線銜接雨、污水下水道部分之審查及查驗。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附本局水工處發給之接管合格證明文件。 |
5 | 本案設有夾層、挑空設計、依法不得違建。 |
6 | 消防設備圖說應經本府消防局審查合格並發給合格證明文件後始得申報開工。 |
7 |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有關專業技師辦理並加蓋電力事業單位審迄章之電力設備圖說,及有關專業技師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之簽證報告。 |
8 | 本案於申報開工前應提送施工計畫書送本局建造執照施工計畫諮詢會諮詢。 |
9 | 本案採用現場構築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須於配筋完畢未搗製混凝土前,申報勘驗。 |
10 | 本案為綠建築建築物。( 建築節能 ) |
11 | 「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收執回條」或「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有關專業技師簽證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收執回條」。 |
12 | 風管及其他設備管線貫穿防火區劃處,應以防火材料填塞。 |
13 | 申報開工後須將民生管線整合圖說,送本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第六課彙整以利申挖。 |
14 | 本工程未規劃空氣調節設備,日後如要增設,應申請雜項執照。 |
15 | 結構混凝土施工時,應依工作進度執行品質管制、檢驗及查驗,並予記錄。 |
16 | 本基地原領有96高市工建築雜字第00046號雜項執照,併入本案範圍,該照併案繳銷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