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起造人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法定代理人局長王志誠,高雄市建造執照 : (96)高市工建築字第02165號,基地面積 : 128995 ㎡,建築面積 : 15460.86 ㎡,層棟戶數 : 地上7層 地下1層 1幢 1棟 1戶,發照日期 : 096年11月15日,建照所在地號 :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二小段3347-0000地號等3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