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抽查不符辦理變更設計(高市工務建字第109A001226號)。 |
2 | 新增太陽能光電設施。 |
3 | 壹至屋頂層平面變更。 |
4 | 綠能設施面積增加,回饋金增加3,840元。 |
5 | 總樓地板面積增加,總工程造價增加269,552元。 |
6 | 立面變更。 |
7 | 門窗變更。 |
8 | 結構變更(結構應用設計程式採用CSIETABSV8.4.7版)。 |
9 | 其餘不變。 |
10 | 本案依「高雄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規定設置之各項設施設備(合計1.78平方公尺),107/4/26修正已於領取建造執照或核准建造執照變更設計時繳納回饋金新台幣3840元。 |
11 | 本案應設置雨水貯集設施,其貯集容積21.71立方公尺。 |
12 | 使用執照請加註本案依「高雄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規定,設置屋前綠能設施44.86㎡,得免計入建築物之高度、建築面積及容積。其依法設置之各項設備設施不得擅自變更使用,另涉及違建行為逕依規定辦理查處。 |
13 | 併案辦理變更起造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