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係建築師簽證(或自辦者)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2 | 使用執照請加註「農業設施領有本府107.10.2高市農畜字第1073287100號函同意許可為畜牧事業設施使用;依法不得變更用途。」 |
3 | 申報開工後應將民生管線整合圖說送本局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彙整,以利申挖。 |
4 | 本工程未規劃空氣調節設備,日後如要增設,應申請雜項執照。 |
5 | 農舍、倉庫及汽車庫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收執回條。電信設備圖說由起造人委託設計人逕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審查單位申請審查。 |
6 | 總樓地板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下、5樓以下、5戶以下、合計契約容量未達150KW之倉庫,於申報開工時得免檢附審查電力圖說合格證明,電力設備圖說由起造人委託設計人逕向電力事業單位申請審查。 |
7 | 使用執照請加註「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有關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請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辦理。」 |
8 | 使用執照請加註「本案法定空地,依法不得違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