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同意書字號:100.07.15大區農字第1000031776號 |
2 | 本案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理。□建築師設計簽證圖說採彌封方式辦理。 |
3 | 建築執照書類係轉載申請人輸入資料,請自行負責校對書圖一致,如有錯誤須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且電子簽章檔案係建築師簽證(或自辦者)負責其內容與出圖一致無誤。 |
4 | 請逕洽各機關查詢申請地點是否位於該管轄區排水(河川局、本府、農田水利會、區公所),倘施設影響鄰近排水及造成任何災害糾紛,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處理解決。 |
5 | 屬實施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審查地區者,設備設計圖說須經本府水利局審查合格後始得申報開工,施工完竣須經本府水利局審查合格後始得申領使用執照。 |
6 | 自用農舍及農業設施依法不得變更用途。且農舍之放流水應排入排水溝渠,其排入灌溉專用渠道者,應經管理單位同意;其排入私有水體者,應經所有人同意。 |
7 | 農地未臨接道路,出入如有需要經過水利溝渠,請自行向所有權機關申請同意後通行。 |
8 |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加蓋電力事業單位審訖查之電力設備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