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1-15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7號、1-16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8號及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參戶,合併為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壹戶。 |
2 | 原1-15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7號、1-16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8號及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參戶,合併為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壹戶。 |
3 | 原1-15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7號、1-16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8號及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參戶,合併為1-17戶門牌:苓雅區海邊路99號壹戶。 |
4 | 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定期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
5 | 合併後地上001層集合住宅(H-2)面積230.9㎡變更為小型社區式日間照顧機構(H-2)面積230.9㎡。 |
6 | 室內隔間變更。 |
7 | 其餘不變。 |
8 | 併案申請(111)高市工室內裝修字第0364號室內裝修執照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