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雲林縣建築師公會掛號單:2020033103A。 |
| 2 | 本區域公共汙水下水道管線系統,經中華民國109年02月13日府水下二字第1093704518號函文說明,屬於用戶排水設備(納管用戶),已指定排入人孔參考位置。 |
| 3 | 本案結構程式計算採用ETABSV9.**。核備字號:台九十內營字第9082175號。 |
| 4 | 682㎡(謄本面積)-141.41㎡(退縮地不計入法定空地面積)=540.59㎡(基地面積)。540.59㎡(基地面積)-48.46㎡(退縮地計入法定空地面積)=492.13㎡(其他面積)。 |
| 5 | 建築技術規則部份由設計建築師簽證負責。 |
| 6 |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 7 | 本案依設計建築師簽證擬准發照。 |
| 8 | 會勘樓層:一樓頂版會勘。 |
| 9 |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其設計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電信總局審查,於完工後應經電信總局審驗。 |
| 10 | 依雲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及內政部八十七年二月二日台八七內營字第八七○二一五九號規定開工申請時應檢附消防設備及電力設備審查合格圖說。 |
| 11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光纖引進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完工後應經原機構審驗。 |
| 12 | 為降低揚塵與細懸浮微粒(PM2.5),請於興建工程工地(包含假日施工)每兩小時固定灑水,以維護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 |
| 13 | 排水設備設置,其設備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下水道機構審查;完工後應經下水道機構驗收合格,始得聯接於下水道。 |
| 14 | 另依102年04月15日營署建管字第1022907592號函,建築物申報開工時,應循「領得建造(雜項)執照建築基地入侵紅火蟻監測及防治標準作業流程」檢具清查紀錄表,報請本府備查。 |
| 15 | 雜項工作物詳附表。 |
| 16 | 本案已由建築師公會圖說及文件協檢。 |
| 17 | 退縮地 48.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