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雲林縣建築師公會掛號單:2018031306A。 |
2 | 陽台面積:16.78㎡,工程造價:92,290元,已計入總工程造價。 |
3 | 雜項工作物詳附表。 |
4 | 建築技術規則部份由設計建築師簽證負責。 |
5 | 本案依設計建築師簽證擬准發照。 |
6 |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其設計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電信總局審查,於完工後應經電信總局審驗。 |
7 | 本案已由建築師公會圖說及文件協檢。 |
8 | 為降低揚塵與細懸浮微粒(PM2.5),請於興建工程工地(包含假日施工)每兩小時固定灑水,以維護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 |
9 | 申請使用執照時,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應檢附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出廠證明、現場勘驗簽證(無滲漏證明或已依相關規定設置)、施工前、中、後之污水處理設施照片(含廠牌、規格、尺寸、人孔數及排放口接管照片)。 |
10 | 另依102年04月15日營署建管字第1022907592號函,建築物申報開工時,應循「領得建造(雜項)執照建築基地入侵紅火蟻監測及防治標準作業流程」檢具清查紀錄表,報請本府備查。 |
11 | 申請使用執照時,應依據內政部102年02月06日台內營字第1020800210號函「訂定建築法第32條涉及未完成道路闢建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執行方式」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