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A5戶 |
| 3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 4 | 本案係依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之案件。 |
| 5 | 本案112-7地號面積=27.5㎡為基地內通路(當空地),計入基地面積。 |
| 6 | 同段112-7地號面積=27.50㎡,供A3,A6戶通行使用(當空地)。 |
| 7 | 同段112-12地號部份面積=9.5㎡供通行使用(不當空地)。 |
| 8 | 本案建蔽率:56.43/122.15=0.462*100%=46.2%<50%…OK |
| 9 | 本案容積率:(181.61-12.32)/122.15=1.3859*100%=138.59%<150%…OK。 |
| 10 | 工程造價:5000*(總樓板面積181.61+陽台10.12)=958,650元。 |
| 11 | 起造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5層以下住宅(公寓),於新建、增建、改建之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