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 3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 4 | 本案係依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之案件。 |
| 5 | 本案建蔽率:58.94/98.39=0.599*100%=59.90%<60%…ok。 |
| 6 | 本案設計容積率:235.24/98.39=2.3909*100%=239.09%<240%…ok。 |
| 7 | 本案工程造價:5000*(總樓板面積303.44+陽台29.16)=1,663,000元+雜項造價(圍牆)24,000元=總工程造價1,687,000元。 |
| 8 | 本案基地面積102.04㎡,道路佔用地(不當空地)面積為1.81㎡,鄰房佔用地(不當空地)面積為1.84㎡,其他面積為98.39㎡。 |
| 9 | 本案併案申請拆除執照(110栗商建頭拆字第00022號),於申報基礎勘驗時應提示拆除廢物及開挖廢棄土之廢棄物管制卡或廢棄物解除列管文件。 |
| 10 | 起造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5層以下住宅(公寓),於新建、增建、改建之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11 |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24日營署建管字第1090021095號函,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建築設計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並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應取得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 |
| 12 | 先行動工拆除處罰款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