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構造種類:RC造(7樓基礎)。 |
| 3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 4 | 本案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 5 | 本案係無障礙設施案件。 |
| 6 | 本案係建築基地綠化、建築基地保水、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綠建材及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 7 | 本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七章第316條:建築物應就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擇一設置。 |
| 8 | 本案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物。 |
| 9 | 總工程造價107,620,000=建築造價105,195,190+雜項工作物造價2,424,348。 |
| 10 | 本案依下水道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規定,設置專用下水道。 |
| 11 | 本案依同法施行細則第5條之規定,於設置專用下水道前,檢附專用下水道規劃及設計圖說經核准後,使得施工。 |
| 12 | 本案建照取得之後,專用下水道圖說由環工技師簽證並負責送審,送審核准後始得施工。 |
| 13 | 本案專用下水道完工後,經查驗合格,使得使用。 |
| 14 | 本案應於專用下水道完工經查驗合格後,始得核發使用執照。 |
| 15 | 本案為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相關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簽署及加蓋職業圖記之電力設備圖說。 |
| 16 | 本案設置之避雷針設備,於申請開工時應委託電機技師設計並檢具圖說送本府工商發展處備查。 |
| 17 | 本案申報開工時應檢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合格證明及消防圖,並將消防圖乙份自行併入建照核准圖內。 |
| 18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 19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 20 | 配合本府107年1月5日府商建字第1070003935號函營建工地施工圍籬型式整體化之政策,採用鋼板出場標準色之「煤灰色」為統一圍籬之顏色。 |
| 21 | 起造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5層以下住宅(公寓),於新建、增建、改建之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22 |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24日營署建管字第1090021095號函,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建築設計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並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應取得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 |
| 23 | H2停車空間(2566.4M2)、台電配電室(55.96M2)、機電空間(170.41M2) |
| 24 | H2管委會使用空間(423.46M2)、H2集合住宅(2703.24M2)、其他空間(511.79M2) |
| 25 | 層棟戶數:6幢63棟地上7層地下1層181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