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 3 | 本案申報開工時應檢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合格證明及消防圖,並將消防圖乙份自行併入建照核准圖內。 |
| 4 | 本案係屬供公眾使用建築。 |
| 5 | 本案結構由陳村林結構技師簽證負責。 |
| 6 | 本案係屬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計之建築物。 |
| 7 | 建築物工程造價:2227.87x5000元=11,139,350元 |
| 8 | 道路退縮地面積113.42㎡+道路佔用地面積673.88㎡+道路分隔地面積212.71㎡+其他面積9697.86㎡。 |
| 9 | 總樓地板面積:原有為1759.62㎡,本次為2227.87㎡,合計為3987.49㎡。 |
| 10 | 總容積樓地板:原有為1759.62㎡,本次為2227.87㎡,合計為3987.49㎡。 |
| 11 | 建築面積:原有為937.23㎡,本次為900.88㎡,合計為1838.11㎡。 |
| 12 | 設計建蔽率:原有為9.66%,本次為9.29%,合計為18.95%。 |
| 13 | 設計容積率:原有為18.14%,本次為22.97%,合計為41.11%。 |
| 14 | 法定空地面積:原有為624.82㎡,本次為600.59㎡,合計為1225.41㎡。 |
| 15 | 原停車位8輛,本次新增4輛,合計12輛。 |
| 16 | 併案辦理拆除原使用執照72栗建都後字第007744號及75栗建都後字第014386號之舊校舍,和與校舍連接之部分違建自行拆除。 |
| 17 | 併案辦理室內裝修申請。 |
| 18 | 本案為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相關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簽署及加蓋職業圖記之電力設備圖說。 |
| 19 | 本案併案申請拆除執照(109栗商建後拆字第 00006號),於申報基礎勘驗時應提示拆除廢物及開挖廢棄土之廢棄物管制卡或廢棄物解除列管文件。 |
| 20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