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本案係供公眾建築物。 |
3 | 本案係容積移轉案件,核准文號:府商都字第1070017536號,核准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 |
4 | 本案係都市設計審議案件,核准文號:府商都字第1070032735號,核准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
5 | 本案係建築基地綠化、保水、建築物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綠建材、建築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6 | 本案適用無障礙設施設計。 |
7 | 基礎層數:RC造,地下三層,地上十四層。 |
8 | 留設沿街步道面積:1003.47㎡。 |
9 | 本案獎勵容積率:142.65%,設計容積率:520.77%<522.65%(基準容積率380%+獎勵容積率142.65%=522.65%)。 |
10 | 總工程造價:130,382,000元(建築工程造價127,708,000元+室內裝修造價949,760元+建築雜項造價1,724,480元≒130,382,000元) |
11 | 獎勵容積率: |
12 | 沿街步道空間允許增加之樓地板面積334.49x3(商業區)=1003.47㎡。 |
13 | 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面積=1144.29㎡。 |
14 | 合計獎勵容積率=(1003.47+1144.28)/1505.65x100%=142.65%。 |
15 | 併案辦理室內裝修申請。 |
16 | 併案申請建築雜項工作物(圍牆及屋突一層造型牆)。 |
17 | 建築執照第一次申請掛件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 |
18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19 | 本案為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相關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簽署及加蓋職業圖記之電力設備圖說。 |
20 | 本案設置之避雷針設備,於申請開工時應委託電機技師設計並檢具圖說送本府建設局備查。 |
21 | 本案申報開工時應檢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合格證明及消防圖,並將消防圖乙份自行併入建照核准圖內。 |
22 | 本案為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四條適用地區,申報開工時應檢具環保主管機關及下水道主管機關同意書後始得同意開工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具下水道主管機關核發之下水道查驗合格同意函及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排放許可。 |
23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24 | 層棟戶數:1幢1棟地上14層地下3層121戶。 |
25 | 雜項工作物概要: |
26 | 1.新建圍牆:長度50.32M,高度1.5M。2.屋突一層造型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