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3 | 本案係屬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4 | 本案係行動不便建築物。 |
5 | 本案係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 |
6 | 建築線核准日期:107年09月01日;核准字號:107府商建字第1070172937號。 |
7 | 工程造價=(995.03㎡(總樓地板面積)+89.00㎡(陽台面積))*5000+30,000(雜項工程)=5,450,150≒5,451,000元。 |
8 | 停車空間面積:法定(室內)2輛(含1輛無障礙車位):36㎡;自設(室內)3輛:42.5㎡,合計5輛:78.50㎡。 |
9 | 本案設置八人份污水處理設備2座及六人份污水處理設備1座,共計3座,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10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11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12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