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道路佔用地(當空地):0.17㎡。 |
| 3 | 道路退縮地(當空地):29.83㎡。 |
| 4 | 沿街步道空間:29.08㎡。 |
| 5 | 私設通路(當空地):60.83㎡。 |
| 6 | (基地面積)384.27㎡=(道路佔用地)0.17㎡+(道路退縮地):29.83㎡+(沿街步道空間):29.08㎡+(私設通路)60.83㎡+(其他面積)264.36㎡。 |
| 7 | 本工程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暨建築基地綠化、保水檢討項目。 |
| 8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 9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 10 | 依據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檢討獎勵容積本案法定容積576.41㎡+獎勵容積91.02㎡=667.43㎡,實設容積634.58㎡ |
| 11 | 獎勵容積率:667.43/384.27=173.69%,本案設計634.58/384.27=165.14%<17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