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本案經苗栗縣政府106年05月01日府商字第1060075166號函核准建築線指示(定)成果圖在案。 |
3 | 沿街步道空間面積:16.98㎡;道路佔用地面積:2.17㎡;其他面積:111.30㎡;基地面積合計:130.45㎡。 |
4 | 依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留設沿街步道空間獎勵最大容積率:180%,本案設計計算176.50%<180%。 |
5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6 | 依內政部營建署102.1.14營署建管字第1010084663號函辦理,本案為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僅供住宅使用,得免設置無障礙室外通路。 |
7 | 建築物工程造價:1199000元;雜項工程造價:61000元;合計工程造價:1199000+61000=1260000元。 |
8 | 室內停車空間面積:17.20㎡,室外停車空間面積:0.74㎡,合計停車空間面積:17.94㎡。 |
9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10 | 雜項工作物概要: |
11 | 15cmRC造圍牆長度:17.71公尺,高度:1.80公尺,雜項工程造價:6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