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本案102.09.06領有(102)栗商建苑建字第00090號建造執照在案並已完成一樓頂板結構勘驗申報,因執照逾期未完工而作廢,今依規定重新申請建造執照。其中工程結構體已全部興建完成,工程完成進度70%。 |
| 3 | 併案申請雜項工作物。圍牆工程造價31431元,新建建物工程造價785050元,合計工程造價816481元 |
| 4 | 本案採用剪力牆結構系統。 |
| 5 | 本案因先行動工新建,依規定檢附建築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 |
| 6 | 本案騎樓沿街步道空間退縮地面積為17.52平方公尺。 |
| 7 | 本工程係屬住宿類節能綠建築。 |
| 8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 9 | 本案係程序違建,已施工完成進度 38 %,未完成部分仍應依規定辦理施工勘驗及竣工查驗。 |
| 10 | 先行施工處罰款新台幣:8950元。 |
| 11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