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 3 | 基地面積為130.52㎡,道路佔用地面積為0.49㎡,道路退縮地面積為6.29㎡。 |
| 4 | 總工程造價(1,280,000元)為工程造價及雜項工程造價之和。 |
| 5 | 本案併案辦理拆除執照,拆除規模詳拆除執照申請書,原領73栗建都頭字第11352號使用執照存根註記門牌地址「興三街12巷1號」等1戶拆除。 |
| 6 | 本案併案申請拆除執照(105栗商建頭拆字第 00020號),於申報基礎勘驗時應提示拆除廢物及開挖廢棄土之廢棄物管制卡。 |
| 7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