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建築物施工至頂層查驗前應申報昇降設備開工備查。 |
3 | 本案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
4 | 本案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5 | 本案為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應檢附由電氣相關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簽署及加蓋職業圖記之電力設備圖說。 |
6 | 本案設置之避雷針設備,於申請開工時應委託電機技師設計並檢具圖說送本府建設局備查。 |
7 | 本案申報開工時應檢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合格證明及消防圖,並將消防圖乙份自行併入建照核准圖內。 |
8 | 本案結構計算書圖尚未檢附,應於申報開工時一併檢附始得申報開工。 |
9 | 本案結構應委託外審,於申報開工時一併檢附審查合格文件始得申報開工。 |
10 | 本案雜項執照工程內容及工程造價不得作為土地改良驗證審核之依據。 |
11 | 本案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先完成基金提撥;完工時應檢附成立公共基金帳戶存款證明及切結書。 |
12 | 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13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14 | 基準容積120%+兩年內開發120%*20%=24%+基地2000㎡以上120%*12%+騎樓地沿街步道空間=合計容積為188.23%>設計容積率=187.91%OK。 |
15 | 防空避難室:1564.83㎡,實際開挖1676.73㎡。 |
16 | 停車空間:法定91輛(含2輛行動不便車位),自設9輛,合計100輛。地下一層停車空間:44輛,地上層室內56輛,合計100輛。 |
17 | 基地內通路(當空地)=897.01m2。 |
18 | 工程造價:(主建物)71,410,009元+(陽台)4,317,114元+(雜項)436,000元=(合計)76,164,000元。 |
19 | 面臨園道之建築用地,於基地境界線向內8公尺範圍,建築高度不得高於3層樓(或10.5公尺)。本基地退縮8.182公尺,符合規定。 |
20 | 本基地海拔39.5公尺,建築物高度42.3公尺,共計81.8公尺小於海拔112公尺,符合限高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