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 3 | 併案變更內容:原一層陽台面積8.35㎡因大於8㎡超出0.35㎡計入樓地板面積,變更後為一層陽台面積8.76㎡因大於8㎡超出0.76㎡計入樓地板面積。原一層樓地板面積39.62㎡變更為40.03㎡增加0.41㎡。 |
| 4 | 併案變更內容:原二層陽台面積8.11㎡因大於8㎡超出0.11㎡計入樓地板面積,變更後為二層陽台面積9.44㎡因大於8㎡超出1.44㎡計入樓地板面積。原二層樓地板面積38.15㎡變更為39.48㎡增加1.33㎡。 |
| 5 | 併案變更內容:工程造價變更為398000元增加9000元,容積率變更為117.71%,總樓地板面積79.51㎡。 |
| 6 | 圍牆L=11.10m,H=2.5m,工程造價49,100元。 |
| 7 | 總工程造價:398,000+49,100=447,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