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起造人 : 捷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美君,苗栗縣使用執照 : (113)栗商建頭使字第00246號,基地面積 : 1,588.82 ㎡,建築面積 : 738.29 ㎡,層棟戶數 : 地上3層1幢 1棟 1戶,發照日期 : 113年06月20日,建照所在門牌地址 : 351苗栗縣頭份市上埔里4鄰中正一路173巷25弄53號,建照所在地號 : 頭份市湳湖段1136-0004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