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3 | 騎樓地:164.61㎡。 |
4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5 | 都市計畫加註事項(詳建築線資料)。 |
6 | 本案工程造價建物工程2,115,400元+陽台工程69,400元,合計2,185,000元。 |
7 | 本工程係四層基礎,由許基主技師設計。 |
8 | 本案污水已申請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B標E1607水系108年11月4日府水道字第1080211273號。 |
9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10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核准文號: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苗消預字第110001161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