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 3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能設計案件。 |
| 4 | 本案設置室內停車空間面積:29.75㎡;共計1輛。 |
| 5 | 本案工程造價:235.04+21.66(陽台面積)=256.7㎡*5,000=1,284,000元。 |
| 6 | 留設沿街步道空間面積:17.5㎡。 |
| 7 | 本案適用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獎勵後允建容積率為179.74%,設計容積率為174.43%。 |
| 8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 9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地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治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