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3 | 本案係屬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4 | 騎樓沿街步道面積66.73㎡(計入空地)。 |
5 | 本案併案申請使用執照謄本1份。 |
6 | 原雜項工作物概要表:百歲磚圍牆長度為52.95M筆誤,更正為22.46M,工程造價為119,000元筆誤,更正為50,000元。 |
7 | 工程造價=(484.93m2+22.15m2(陽台))*5000元+雜項工程造價50,000元=2,585,000元。 |
8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
9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