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 3 | 本案為公寓大廈管理適用條例之建築物。 |
| 4 | 騎樓沿街步道獎勵容積率為176.49%,本次新建容積率為161.16%。 |
| 5 | 道路佔用地面積27.95㎡、沿街步道空間面積93.5㎡當法定空地使用。 |
| 6 | 本案係綠建築之基地綠化、基地保水及外殼節約能源設計之案件。 |
| 7 | 基地面臨未開闢完成之計畫道路,依內政部102.2.6台內營字第1020800210號令辦理。 |
| 8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 9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
| 10 | 併案申請使用執照謄本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