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3 | 本案為簡易都審案件。 |
4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5 | 本案法定停車:1輛〈地上一層.汽車平面車位1輛〉。 |
6 | 基地面積:沿街步道空間16.64㎡,其他面積77.65㎡,合計94.29㎡。 |
7 | 實設容積率198.66%=設計容積率163.36%+獎勵容積率35.3%<法定容積率200%+獎勵容積率35.3%=235.3% |
8 | 總工程造價1213741元=建築物工程造價1184400元+雜項工作物造價29341元〈圍牆14127元+廣告招牌15214元〉。 |
9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10 | 停車空間〈16.7㎡〉、G3店鋪〈9.92㎡〉、H2住宅〈2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