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3 | 騎樓沿街步道退縮面積18.89㎡,計入法定空地。 |
4 | 本案為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5 | 本案退縮建築依「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辦理。 |
6 | 併案辦理雜項工程:屋突造型裝飾板。 |
7 | 本案建築物工程造價1,437,050元;雜項工程造價23,207元;合計1,460,257元。 |
8 | 本案係屬建築基地內法定空地1/2綠化。 |
9 | 本案係屬建築基地綠化檢討。 |
10 | 本案A1戶屋突造型裝飾板:長度5.37m;寬度0.95m;高度1.7m;工程造價23,207元。 |
11 | 原建物概要表誤植併案更正貳樓陽台面積:更正前4.91m2更正後5.48m2增加0.57m2。 |
12 | 原建物概要表誤植併案更正參樓陽台面積:更正前5.48m2更正後4.91m2減少0.57m2。 |
13 | 原建物概要表誤植併案更正屋突層高度:更正前3m更正後3.2m增加0.2m。 |
14 | 誤植併案更正雜項工作物造價:更正前28,894元更正後23,207元減少5,687元。 |
15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16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