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3 | 本案應設置污水處理設備,並於使用執照申報時檢附施工中及竣工照片。 |
4 | 本案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案件。 |
5 | 本案留設沿街步道空間面積:17.68㎡。 |
6 | 依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規定,本案獎勵最大容積率為180%『本案154.09%<180OK!』 |
7 | 【停車空間】室內停車面積(1輛):27.78㎡。 |
8 | 【工程造價】主建物面積(217.45㎡)+陽台面積(15.16㎡)=232.61㎡(1,164,000元整)+雜項圍牆造價(12,000元整)=1,176,000元整。 |
9 | 如因買賣.交換.贈與而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請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以免逾期受罰。 |
10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