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執照:面積以㎡為單位, 高度以M為單位。 |
| 2 | 請依限申報契稅。 |
| 3 | 本案為89年1月28日農發條例修正後取得之農業用地。 |
| 4 | 建築物工程造價:2,439,000元+雜項工作物(造型牆)工程造價:86,000元=總工程造價2,525,000元。 |
| 5 | 本案結構設計部分由許基主結構土木技師事務所簽證負責,技師:許基主。執業執照號碼:技執字第005821號,內政部許可文號:95.12.04內授營建管字第0950807433號。 |
| 6 | 雜項工作物:造型牆:長度9.7M,高度2.5M,寬度0.5M,工程造價:8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