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建築基地符合「花蓮縣都市計畫住宅區設置一般旅館要點」規定,已取得花蓮縣政府同意文:中華民國99年6月8日府觀管字第0990092956號. |
2 | 本建築基地上新建旅館之生活污水管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已取得花蓮縣政府同意文:中華民國98年9月4日府工下字第0980142596號及中華民國99年7月15日府建下字第0990119581號. |
3 | 圍牆:(1)A段:長18.25M、寬:0.15M、高2.00MM、面積36.50㎡(2))B段:長52.48M、寬:0.15M、高2.40M、面積122.35㎡(3)圍牆長度合計70.73M、面積合計158.85㎡(4.)工程造價(二):285000元(1800元*158.85㎡) |
4 | 工程造價﹝(一)+(二)﹞:(1)(一)原為63669000元,變更為63669000元,增加0元(2)(二)原為0元,變更為285000元,增加285000元。(3)工程造價總計:原為63669000元,變更為63954000元,增加285000元。 |
5 | 本建物結構簽證為王東榮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王東榮。 |
6 |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章第十節第49條:...,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該新建建築物之污水管,得免予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
7 | 本建築基地之建物有雨污水管制,雨污水管線設計不變。. |
8 | 本建築基地之建物有綠建築節能. |
9 | TWD97二度分帶參考座標:X座標309475 Y座標2651630 |
10 | 其它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