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起造人 : 大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柏忠,桃園市使用執照 : (103)桃縣工建使字第德00623號,基地面積 : 877.89 ㎡,建築面積 : 496 ㎡,層棟戶數 : 地上3層 1幢 1棟 1戶,發照日期 : 103年05月22日,建照所在門牌地址 : 桃園縣八德市永豐里4鄰永豐路384巷12號,建照所在地號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段1306-0000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