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樓G3:店舖面積46.8㎡。 |
2 | 建築面積原核准70.97㎡、變更為70.88㎡,減少0.09㎡。 |
3 | 建蔽率原核准71.23%、變更為71.14%,減少0.09%。 |
4 | 容積率面積原核准570.97㎡、變更為569.97㎡,減少1.0㎡。 |
5 | 容積率原核准399.28%、變更為398.58%,減少0.7%。 |
6 | 法定空地面積原核准17.74㎡、變更為17.72㎡,減少0.02㎡。 |
7 | 地下一層樓地板面積原核准101.01㎡、變更為100.97㎡,減少0.04㎡。 |
8 | 騎樓面積原核准34.82㎡、變更為35.31㎡,增加0.49㎡。 |
9 | 一層樓地板面積原核准67.38㎡、變更為67.29㎡,減少0.09㎡。 |
10 | 一層樓容積樓地板面積原核准57.56㎡、變更為57.47㎡,減少0.09㎡。 |
11 | 二至六層樓地板面積原核准101.75㎡、變更為101.68㎡,減少0.07㎡、陽台面積原核准10.2㎡、變更為10.16㎡,減少0.04㎡。 |
12 | 二至六層樓容積樓地板面積原核准92.03㎡、變更為91.86㎡,減少0.17㎡。 |
13 | 七層樓地板面積原核准62.66㎡、變更為62.59㎡,減少0.07㎡、陽台面積原核准6.24㎡、變更為5.81㎡,減少0.43㎡。 |
14 | 七層樓容積樓地板面積原核准53.26㎡、變更為53.2㎡,減少0.06㎡。 |
15 | 總樓地板面積原核准827.42㎡,變更為827.36㎡,減少0.06㎡。 |
16 | 原核准申請羅布森40人份(ZJ-40)型號預鑄式污水處理設施,變更為在地下一層設置現場建構式28人份污水處理設施。 |
17 | 總工程造價原核准5,130,004元,變更為5,129,632元,總工程造價不變為5,130,000元。 |
18 | 其餘同原核准。 |
19 | 停車空間原核准:法定停車汽車3輛,機車停車位12輛,本案以繳納代金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取消設置停車空間。 |
20 | 本案依新竹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繳納代金-法定停車3輛=1,884,505元、機車停車位12輛=1,096,439元、繳納代金合計:2,980,944元。 |
21 | 新竹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並於領取使用執造前繳交。 |
22 | [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歷史街道兩側建築物正立面色彩應以磚紅色或石灰色色澤為原則。 |
23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於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
24 | 本案為汙水下道未到達地區,本案設置預鑄式污水處理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