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RC造,五層基礎 |
| 2 | A1~A5戶,建築物高度16.95m,簷高16.80m |
| 3 | B1~B10戶,C1~C9戶,建築物高度16.55m,簷高16.4m |
| 4 | 發文日期:100年8月15日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1000093643號因申請書建築物概要表誤繕申請更正乙節經核尚符本府同意旨揭建築執照更正原「騎樓面積為0㎡、高度0M、用途:0」更正為「騎樓面積87.38㎡、高度3.15M、用途:00騎樓」。 |
| 5 | 發文日期:100年11月08日發文字號:府工建字第1000128942號因起造人名尚C1、C2、C3、C5、C6、C7、C8、C9等8戶使用類組筆誤B2:店舖應更正為H2:住宅無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