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次為第八次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辦理室內裝修。 |
2 | 本次申請變更地址:新竹市北大路307號13樓之1(A戶)、13樓之2(B戶)、13樓之3(C戶)、13樓之4(D戶)等4戶(坐落西門段一小段406地號)。 |
3 | 本次北大路307號13樓之1(A戶)部份變更為公設範圍(面積=0.47㎡)。 |
4 | 拆除13樓之1(A戶)與13樓之2(B戶)之分戶牆,樓地板合併使用;13樓之1(A戶)大門移動位置(右移41公分);13樓之3(B戶)大門封閉;13樓之3(C戶)大門尺寸更動;13樓之4(D戶)大門移動位置(左移33公分)。 |
5 | 原有A、B、C、D四戶(A戶131.29㎡B戶139.45㎡C戶113.11㎡D戶103.07㎡合計面積:486.92㎡)。 |
6 | 變更為A、B、C、D四戶(A戶130.82㎡B戶139.45㎡C戶113.11㎡D戶103.07㎡合計面積:486.45㎡),面積減少0.47㎡。 |
7 | 原有小公設(面積:17.14㎡)變更為小公設(面積:17.61㎡)面積增加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