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一次變更使照號碼:(65)建都字第458號之109(壹樓部分店舖變更為廠房)。 |
2 | 本案第二次變更使用含室內裝修。 |
3 | 變更使用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57號。 |
4 | 本案原壹樓店舖、廠房面積84.252㎡,店舖部分變更使用為補習班面積40.07㎡。 |
5 | 本案原貳樓住宅面積117.7522㎡,部分住宅變更使用為補習班面積56㎡。 |
6 | 本案原參樓住宅面積117.75㎡,部分住宅變更使用為補習班面積56㎡。 |
7 | 本案原肆樓住宅面積84.25㎡,部分住宅變更使用為補習班面積40.07㎡。 |
8 | 一至四樓原樓梯變更為安全梯(新增防火門編號D4,每層2樘共8樘)。 |
9 | 土地使用分區:原住宅區因都市計畫調整為第一種住宅區。 |
10 | 設計建築師:蔡兆熊建築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