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檢附未報勘驗先行動工部份之安全鑑定報告書,開工先行動工罰款6000元 |
| 2 | 開工前應逕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3 | 檢附消防、電力設備審查合格文件及審驗機構所開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4 | 請於請領使用執照前逕向本府建設處使管科提出申請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並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檢附勘驗合格之「彰化縣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表」。 |
| 5 | 請台端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6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7 | 請貴宮確實依規劃配置圖設置與緊鄰農業用地至少1.5公尺以上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面積為991.7平方公尺),且變更使用後不得影響鄰近農業生產環境。 |
| 8 | 原有農舍用途(87彰鹽鄉件字第10323號)應於辦理使用執照前依規定完成用途變更。 |
| 9 | 請加強公共安全維護工作,涉及勞工、環保及水利部分,請確實依各該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