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層幢棟戶數變更,原1棟1戶,變更3棟1戶。 |
| 2 | 圍牆長度變更,原圍牆長度324.32m,變更為327.27m。 |
| 3 | 雜項工作物,原工程造價1,686,000元,變更為2,408,000元。 |
| 4 | 工程造價變更,原工程造價1,804,000元,變更為6,080,000元。 |
| 5 | C2類廠房動力不得超過15匹馬力且電熱不得超過60千瓦,並請於設廠完成後,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規定檢齊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環保機關核准文件...等書件向本府建設處申辦工廠登記。 |
| 6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7 | 消防、電信及電力審查合格文件請依本縣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作業執行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 |
| 8 | 變更為公眾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