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請『起造人申報開工時應一併檢附管線接管管理機關預先登記備查公文,否則 視同未完成開工申報程序』。 |
| 2 | 本案基地劃設A、B基地及基地內通路,配置整界線及基地內通路部分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劃形式及通路形狀分割完成。 |
| 3 | 上揭基地內通路辦理地籍分割時,請向地政事務所設定不動產役權,以維持建築基地所有權人之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等權利。 |
| 4 | 檢附電信設備單位收執回條方得申報開工。並於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前,取得電信設備完工後報主管機關審驗合格證明文件。 |
| 5 | 「本案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取得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6 | 建築開發業領得建造(雜項)執照申報開工時應向本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報備登記,並檢具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