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開工前應逕向地政機關申請境界鑑定。 |
| 2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合格公文及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請開工。 |
| 3 | 申請使用執照前取得審驗機構審查合格之電信設備審驗證明文件。 |
| 4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請空氣污染防制費。 |
| 5 | 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將排水設施依設計出水方向施工完成。 |
| 6 | 相關管線申請開挖,應依「彰化縣道路挖掘管理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起造人申報開工時應一併檢附管理機關預先登記備查公文,否則視同未完成開工申報程序。 |
| 7 | 請領使用執照時,應檢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證明。 |
| 8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若公共設施(如現有道路路面或排水系統)有損毀或堵塞,應配合管理維護機關要求或協調修復。 |
| 9 | 開工時應向本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報備登記,並檢具報備證明文件及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印本。 |
| 10 | 申請使照時應檢附公寓大廈管理基金繳款完成證明文件。 |
| 11 | 本案於請領使照時完成退縮建築線範圍之公共排水溝(與原有排水溝銜接)及道路舖面。 |
| 12 | 本案為合照分戶產權獨立之透天式建築物群,依99年11月3日彰化縣建築執照審查建管法令執行疑義研討會會議記錄(案由二):「…其直接面臨道路非以基地內通路作為出入口者,因未共同使用該基地內通路,爰自即日起得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應提撥公共基金之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