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案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農水投字第1126503441號函許可使用污水同意放流至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頂過溪大排第2中排第4-1小排灌排系統。 |
| 2 | 起造人申報開工時應一併檢附路權管理機關預先登記備查公文,否則視同未完成開工申報程序。 |
| 3 | 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於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
| 4 | 請需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並向環保局申請空氣汙染防治費方得申報開工。 |
| 5 | 建築物防火及防水避難設施適用111年1月19日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版本。 |
| 6 | 建築物耐震設計適用內政部111年6月14日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解說版本。 |
| 7 | 本執照核定工廠(C-2)為無公害小型工廠。 |
| 8 | 無公害小型工廠需符合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一 一.二五瓩,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