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2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請開工。 |
| 3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請空氣污染防制費。 |
| 4 | 相關管線申請開挖,應依「彰化縣道路挖掘管理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
| 5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若公共設施有損毀或排水溝堵塞,應配合管理維護機關要求或協調修復。 |
| 6 | 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將排水設施依設計出水方向施工完成。 |
| 7 | 請領使用執照時,應檢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證明。 |
| 8 | 開工時應向本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報備登記,並檢具報備證明文件及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印本。 |
| 9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完成建築物昇降設備竣工檢查取得許可證。 |
| 10 | 申請使照時應檢附公寓大廈管理基金繳款完成證明文件。 |
| 11 | 基地面積合計:913.68㎡(退縮地面積:0㎡,其他面積:913.68㎡)。 |
| 12 | 建築面積:541.91㎡,總樓地板面積:262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