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先行動工罰款6000元整,使用道路1公尺,檢附鄰房鑑定報告書 |
| 2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3 | 府水管字第1120375247號陞曜公司流向45034-45121,88車,BWI22750 |
| 4 | 本地區已訂定高程規劃,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現況辦理。 |
| 5 | 開工前需向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 6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7 | 本工程請依彰化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治措施規定辦理。 |
| 8 | 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
| 9 | 檢附消防、電力設備審查合格文件及審驗機構所開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10 | 併案辦理拆除。 |
| 11 | 開挖營建剩餘土石方1231.93立方公尺,於賸餘土石方產生前須檢附自行換算所需份數之運送憑證供本府建設處加蓋序號章。於取得合法收容處理場所出具之收容同意文後始得動工,並應於申報基礎勘驗時檢附已申報進場之證明文件及運送憑證第四聯。 |
| 12 | 本案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本府112年7月10日府建新字第1120259301號函核定重建計畫書,說明如下:本基地核定重建計畫書,核予容積獎勵計16.5%,容積面積為376.45㎡。 |
| 13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完成建築物昇降設備竣工檢查取得許可證。 |
| 14 | 請於請領使用執照前逕向本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提出申請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並於申請使用執照時檢附勘驗合格之「彰化縣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表」。 |
| 15 | 應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提出繳交本府公庫代收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證明文件。 |
| 16 | 依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第8條規定:「專業技師執行業務所為之簽證紀錄,應每三個月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