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2 | 申報開工時請檢附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審查收執回條、本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印本及會員。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 3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4 | 於申報開工前,檢具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簽證之相關設備圖說備查。 |
| 5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6 | 依106年6月22日消署預字第1060500767號函規定,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至安裝位置、方式及種類,請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辦理;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取得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7 | 應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提出繳交彰化縣政府公庫代收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證明文件。 |
| 8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完成機械停車設備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 |
| 9 | 依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第8條規定:「專業技師執行業務所為之簽證紀錄,應每三個月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