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保留地部分於申請使用執照前分割完成。 |
| 2 | 本案請『起造人申報開工時應一併檢附管線接管管理機關 預先登記備查公文,否則視同未完成開工申報程序』 |
| 3 | 本案基地劃設A1、A2及基地內通路並於基地東側劃設保留地,配置整界線、基地內通路道路及保留地,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劃形式及劃設範圍分割完成。 |
| 4 | 上揭基地內通路辦理地籍分割時,請向地政事務所設定不動產役權,以維持建築基地所有權人之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等權利。 |
| 5 | 請於使用執照前將基地範圍內排水溝建造完成,並排入公共排水溝。 |
| 6 | 檢附電信設備單位收執回條方得申報開工。 |
| 7 | 本案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取得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8 | 建築開發業領得建造(雜項)執照申報開工時應向本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報備登記,並檢具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