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2 | 本地區已訂定高程規劃,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現況辦理。 |
| 3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4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治費。 |
| 5 | 本工程請依彰化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治措施規定辦理。 |
| 6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7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8 | 本案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取得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9 | 工程期間請營造單位、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其他安全衛生規定等,落實工地安全衛生工作,以確保工作者安全。 |
| 10 | 應於使用執照申請時,提出繳交本府公庫代收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證明文件及規約證明文件。 |
| 11 | 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
| 12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完成建築物昇降設備竣工檢查取得許可證。 |
| 13 | 本案建築物應於申請使用執照前自行開闢完成三點五公尺以上道路通達至基地,並完成路面鋪設及排水系統。 |
| 14 | 113.01.08府建管字第1130009245號申請更正本府(111)府建管(建)字第0380319號建造執照一案,准予更正內容如下(一)騎樓地面積304.5平方公尺。(二)法定空地面積666.7平方公尺。(三)基地面積其他面積1333.39平方公尺。(四)建蔽率4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