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2 | 本地區已訂定高程規劃,建築時應配合道路計畫高程或已完成之公共設施現況辦理。 |
3 | 檢附消防、電力設備審查合格文件及審驗機構所開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4 | 開工前需向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5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6 | 本工程請依彰化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治措施規定辦理。 |
7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8 | 請於申請使用執照時一併檢附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勘驗資料,辦理審查。 |
9 | 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容許供作加油站使用,不得違反本府核發之110年8月19日府建新字第1100246150號農業區容許加油站籌設容許函之規定使用。 |
10 | 請貴公司於申請核發加油站經營許可前,如籌設情形與原核准籌建有不同之處,應向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申請平面配置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