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工程請依彰化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治措施規定辦理,倘屬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請於開工時檢具逕流水削減計畫報備文件。 |
| 2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 |
| 3 | 開工前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汙染防制費。 |
| 4 | 開工時請檢附「領得建造(雜項)執照建築基地入侵紅火蟻現場清查紀錄表」。 |
| 5 | 請檢附審驗機關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6 | 竣工時其污水處理設施需檢附施設之過程照片。 |
| 7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之維護之責任。 |
| 8 | 請即向管線(自來水、瓦斯、電力、電信)單位提出管線新設申請,以免遇道路因重鋪禁挖之困擾。 |
| 9 | 本案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取得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
| 10 | 工程期間請營造單位、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其他衛生規定等,落實工地安全衛生工作,以確保工作者安全。 |
| 11 | 110年4月20日申請建築執照之構造種類更正如下: |
| 12 | (一)、經查所附建照設計圖之第7/9張,原核定為鋼筋混凝土造,確實繕打錯誤,應更正為鋼骨造有牆。 |
| 13 | (二)、其餘不變。 |
| 14 | 收文日:110年4月28日申報開工,本所以110年5月 日北鎮建字第1100006169號,准予同意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