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工程施工中,應善盡周遭公共設施及排水溝清潔及維護之責任。 |
| 2 | 開工前應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界鑑定及需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 |
| 3 | 請檢附審驗機構開立之電信圖說審查收執回條憑證方得申報開工。 |
| 4 | 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
| 5 |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領得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後,方得申報開工;申請使用執照前,並應先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 |
| 6 | 本案22戶以本鄉新埤清段53-1、54-1地號等2筆部分土地劃設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應於使用執照前依通路形狀分割地籍完成。 |
| 7 | 基地整界線請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劃形式分割地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