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基地經分割,地號變更為秀水鄉西興段27-11地號。 |
| 2 | 基地經分割,「基地面積」變更:原87.73㎡,變更後依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為88㎡,增加0.27㎡。 |
| 3 | 「建蔽率」變更:原59.28%,變更為59.10%,減少0.18%。 |
| 4 | 「容積率」變更:原148.62%,變更為148.16%,減少0.46%。 |
| 5 | 「法定空地面積」變更:原35.09㎡,變更為35.2㎡,增加0.11㎡。 |
| 6 | 建造執照備註附表之備註內容第5項:秀水鄉西興段27-6地號土地劃設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應於使用執照前依通路形狀分割地籍完成。刪除『應於使用執照前依通路形狀分割地籍完成』之加註。 |
| 7 | 建造執照備註附表之備註內容第6項:私設通路及迴車道部分於使照前完成地號合併。取消本項加註。 |
| 8 | 迴車道位置變更。 |
| 9 | 其餘不變。 |
| 10 | (106)府建管(建)字第203842~46、20348~52號建造執照,准予更正事項如下:秀水鄉西興段27-6地號土地劃設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原「私設通路及迴車道部分於使照前完成地號合併。」刪除加註。 |